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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南京大学服务型政府研究所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出 版 物:《新视野》 (Expanding Horizons)
年 卷 期:2013年第5期
页 面:41-4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摘 要:在社会治理的发展史上,政策问题建构权一直处于变动之中,在不同的部门间移动。本来,政策问题建构权是一项立法权力,在民主的途径中自下而上地集中起来,集中到了立法部门。在政治—行政二分原则提出之后,政策问题建构和政策制定则被视作政治部门的权力,而行政部门则定位在政策执行的角色上。然而,在新政时期,行政权的扩张也使政府把手伸向了对政策问题建构权的争夺上。但是,当行政部门攫取了政策问题建构权时,人们则以行政部门的属性为由而将这一权力认定为管理权力。在20世纪后期公共行政的发展中,行政部门的政治属性再度得到确认,因而,政策执行也被看作是具有政治性质的行政活动,政策问题建构权的政治性质也同时得到了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