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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实施意见

作     者:吉林省物价局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机构:吉林省物价局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出 版 物:《吉林政报》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lin Province)

年 卷 期:2018年第22期

页      面:44-47页

学科分类: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经济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020205[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083305[工学-城乡生态环境与基础设施规划] 08[工学] 0833[工学-城乡规划学] 

主  题:居民用水 超定额累进加价 吉林省 供水企业 物价局 

摘      要:吉省价格[2018]102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物价局(发展改革委、局,价格监督检查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我省水价改革,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发[2016]24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72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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