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内蒙古大学图书馆 技术提供:维普资讯• 智图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出 版 物:《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Beijing Forestry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11年第10卷第3期
页 面:9-14页
学科分类:06[历史学] 060207[历史学-专门史] 07[理学] 0712[理学-科学技术史(分学科,可授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学位)] 0602[历史学-中国史]
基 金: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阶段性成果(RW2011-23)
摘 要:清中叶以前,清政府对东北实行封禁政策,东三省森林处于极盛时期。道光至光绪年间,这一地区的森林资源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一方面,清政府解禁东北,大量移民涌入,在开垦过程中滥砍滥伐;另一方面,日、俄势力进入东北,砍伐林木用于修建铁路等,大肆掠夺森林资源。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在实业救亡思潮下,东三省大力发展实业,林业作为实业的重要部分得到重视。政府通过将林业纳入行政管辖,组建林业公司统一经营以及与俄国改订购木条约等方式,加强了对林业的管理,严禁以往任意砍伐的行为。这一时期,林业保护观念得到增强,政府进一步意识到先进的林业技术对发展林业的重要性。为此,各地开始兴办农林学堂和林业试验场,林业成为一种专门之学,近代林业教育出现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