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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护生、新护士和患者沟通技巧的探讨

作     者:黄晓红 原淑美 

作者机构: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护理教学培训室福州350001 

出 版 物:《福建医药杂志》 (Fujian Medical Journal)

年 卷 期:2012年第34卷第1期

页      面:160-161页

学科分类:10[医学] 

主  题:患者 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新护士 护生 知情同意权 沟通技能 技能培训 

摘      要:沟通技能是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GMER)的七大领域之一,但护理人员沟通技能培训并未受到足够重视。2002年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首次以法规的形式明确提出知情同意权是患者法律赋予的权利,与患者有效沟通是医方的法定义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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