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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审计在金融监管体系中的目标和功能定位研究

作     者:马敏周 王远洲 

作者机构:审计署昆明特派办行政事业处 

出 版 物:《财务与会计》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年 卷 期:2013年第8期

页      面:13-14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1[经济学-国民经济学] 

主  题: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审计 专业化水平 功能 分业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 分业经营 分工合作 

摘      要:伴随经济转轨,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由统一监管发展为现在的分业监管。2003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即“一行三会)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分工合作的金融监管体系正式确立。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分工合作的金融监管体系有监管专业化优势,监管主体之间权责明确,有利于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化水平,突出监管重点,提高对金融细分行业的监管效率,总体上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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