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内蒙古大学图书馆 技术提供:维普资讯• 智图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甘肃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兰州730070 兰州商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兰州730101 河南省信阳市明港国家税务局河南信阳464194
出 版 物:《中国农学通报》 (Chinese Agricultural Science Bulletin)
年 卷 期:2014年第30卷第23期
页 面:82-86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82802[工学-农业水土工程] 08[工学] 0828[工学-农业工程] 120405[管理学-土地资源管理]
摘 要:以农地发展权为切入点,通过对农地发展权及其增值收益进行界定、细分及量化,并以甘肃武威工业园区为例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1)国家享有占主体地位的基本发展权,并获得相应的价值和50%的实体发展权价值及其增值收益为1.6亿元,这部分资金由国家用于工业园区外适宜开垦的地区开垦耕地和补偿生态用地;(2)农村集体及被征地农民享有实体发展权,并获得50%的实体发展权价值及增值收益和相应的征地补偿共计3.79亿元,平均每人可获得14.59万元的保障收益,用于保护失地农民的权益和保障其基本生活;(3)承担绿地养护的农业人口将享有虚拟发展权及其补偿价格为0.96亿元,平均每人可获得7.37万元的补偿收益。研究发现农地发展权及其增值收益的细分及量化分配既可以保护农民的权益,保障农民的生活;又有利于国家有效地解决农地非农化中存在的外部性补偿问题,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还可以协调地区发展的不平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