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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文化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
出 版 物:《行政管理改革》 (Administration Reform)
年 卷 期:2018年第12期
页 面:42-47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摘 要:国有文化企业是推动我国文化发展的中坚。因此,搞活国有文化单位是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头等重要任务。改革开放40年来,国有文化单位经历了四次改革,成效显著,但还存在一些误区。基于国有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引发的一些问题和认识上的误区,需要进一步拓展对国有文化企业价值实现形式的认识。国有文化企业可以考虑引入社会企业的定义。国有文化单位作为一种社会企业其首要目标不是追求利润,而是在善用政府资助、吸纳和运用社会资本的前提下,承担起涵养文化产业发展资源、支持文化产业创新、实现文化传承、加强文化教育等多重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