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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中共安徽省委党校科学文化教研部安徽合肥230022
出 版 物:《晋中学院学报》 (Journal of Jinzhong University)
年 卷 期:2009年第26卷第6期
页 面:68-71页
学科分类:060204[历史学-中国古代史] 06[历史学] 0602[历史学-中国史]
摘 要:明清徽州妇女节烈现象异常突出。在以男性为主的传统小农社会,丈夫的丧失无疑使妻子失去了依靠。一般来说寡妇守节、未婚女守贞,必须有一定的物质生活基础,才能生存下去并守住节操。在明清时期徽州的节妇、贞女当中,有部分家庭条件较好,衣食无虞,但大多还是非常困难的,她们只得依靠自身的辛勤劳动来维持生活。明清时期,国家鼓励妇女的贞节行为,徽州社会是个典型的宗族社会,妇女的守节、守贞往往会得到国家、宗族以及亲属的援助。但也有相当的贞节妇女无依无靠,过着非常悲惨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