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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河南省郑州市蔬菜研究所450005
出 版 物:《中国种业》 (China Seed Industry)
年 卷 期:2009年第4期
页 面:21-22页
学科分类:120301[管理学-农业经济管理] 12[管理学] 1203[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
主 题:质量监督抽查 种子企业 权利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质量监督管理 农作物种子 质量检验机构 市场秩序
摘 要:为了加强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管理,维护种子市场秩序,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安排对重要农作物种子进行监督抽查。所谓监督抽查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种子管理机构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对生产、销售的农作物种子进行扦样、检验,并按规定对抽查结果公布和处理的活动。因此,《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种子企业的权力和义务,种子企业依法享有各项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其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