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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依法治国的理由

Reasons for the Rule of Law

作     者:张恒山 

作者机构:中共中央党校政治学法学教研部教授 

出 版 物:《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T.C)

年 卷 期:2008年第12卷第1期

页      面:86-8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503[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主  题:依法治国 治国方式 “人治” 法律处理 权力者 政务 

摘      要:一、法治的理论依据和理由 简单地说,“法治(Rule of Law),或者说“依法治国。是指依照法律处理国家政务的治国方式。与这种治国方式相对的是“人治。“人治是指执掌国家权力者主要依据自己个人的判断、好恶去处理国家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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