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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武汉430074
出 版 物:《高等教育研究》 (Journal of Higher Education)
年 卷 期:2015年第36卷第3期
页 面:32-4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40106[教育学-高等教育学] 0401[教育学-教育学] 04[教育学]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2YJA880051) 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专项课题(2014A113)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分权改革的关键性特征在于将部分高等教育举办权、管理权下放给高校或地方政府。但这两种分权模式都存在重财政责任转移,轻决策分权,且行政部门控制和干预较强,缺乏法律规范和法律授权等问题,易使分权改革陷入放乱收死的恶性循环。治理的关键在于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和法治,转换政府职能,将办学权逐步交还高校,并增强其自主管理能力,形成能够确保大学自治的现代高等教育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