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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44 中国制造业发展研究院江苏南京210044
出 版 物:《技术与创新管理》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Management)
年 卷 期:2015年第36卷第5期
页 面:449-455页
学科分类:07[理学] 070104[理学-应用数学] 0701[理学-数学]
基 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263040) 江苏省社科基金(13EYB013) 中国制造业发展研究院课题(SK20130090-5)
摘 要:在服务型制造网络中,如何控制模块商的串谋行为是制造商实现收益最大化的关键。基于相对绩效方法,建立模块商串谋不可能、基于产出结果签订私下契约进行串谋、基于努力选择签订私下契约进行串谋3种情况下的委托代理模型。结果表明:相对绩效的激励机制可提高模块商努力水平;模块商通过签订基于产出的私下契约实现串谋是可能的,但会损害制造商的效益;模块商产出相关性较低时,签订基于努力选择的私下契约对制造商反而更有利。因此,在模块商产出相关性较低时,制造商可授权模块商签订基于努力选择的私下契约;产出相关性较高时,若能判定模块商不串谋,采取相对绩效激励机制是最佳选择,若无法判定是否有串谋,则应考虑降低模块商串谋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