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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出 版 物:《农家之友》
年 卷 期:2000年第9期
页 面:30-32页
学科分类:120301[管理学-农业经济管理] 12[管理学] 1203[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
主 题:信息荟萃 肥料产品 行政区域 农业部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一号 农业生产发展
摘 要: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国家农业部最近新出台《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肥料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国家农业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于今年6月12日出台了一套新的《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套《管理办法》分为六大部分共有38条规定。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未经登记的肥料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行广告宣传。《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农业部负责全国肥料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农业部种植业司负责或委托办理肥料登记受理手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农业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肥料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