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内蒙古大学图书馆 技术提供:维普资讯• 智图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北京100038 江苏省常州市地方税务局江苏常州213000
出 版 物:《国际税收》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年 卷 期:2014年第12期
页 面:10-14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120404[管理学-社会保障]
摘 要:社会保险费征缴模式是否科学,关系到社会保险费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关系到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关系到缴费人对政府管理部门的满意度。在我国,税务机关和社保经办机构之间,由谁来征收社会保险费更有利于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争议,延续了近20年仍未能达成共识。从长远看,社会保险费改税是必然趋势,当前应开拓创新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模式,建立税务统一征收、社保待遇发放、财政基金监管的分权制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