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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就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等三个行政法规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出 版 物:《司法业务文选》 (New Laws and Regulations)

年 卷 期:2011年第35期

页      面:2-2,49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国务院法制办 国家税务总局 行政法规 资源税 税额标准 计税办法 单位税额 资源产品 陆上石油 对外 

摘      要: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修改决定将于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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