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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旧设备不视同内销

作     者:杨晓晖 

作者机构:厦门国正税务师事务所 

出 版 物:《注册税务师》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年 卷 期:2012年第8期

页      面:25-26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主  题:出口 旧设备 企业 模具 企业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摘      要:对企业出口旧设备应适用的政策,企业财务人员往往没有明确的认识,笔者以案例形式对此作分析说明。案例:盛晖公司是一家生产电子产品的外商独资企业,产品主要销往欧美各地,该公司出口适用的是免抵退税政策。2012年3月,该公司应境外客商要求,将公司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模具和车床)销往境外,公司出口的这批固定资产是2009年8月采购的旧固定资产,当时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提供的票据显示,模具采购价格为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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