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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出 版 物:《中国农业综合开发》 (Agricultural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in China)
年 卷 期:2004年第7期
页 面:32-34页
学科分类:120301[管理学-农业经济管理] 12[管理学] 1203[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
主 题:中国 农村税费改革 农民筹资投劳政策 农业综合开发 土地治理 财政资金投入
摘 要:随着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深化,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统一取消后,属于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劳务,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确定,由村民合理负担。除防洪、抢险、抗旱等紧急任务可临时动用农村劳动力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许要求农民无偿出力。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国家农发办2003年出台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该暂行规定的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