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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组织人事处吉林长春130012
出 版 物:《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Journal of Jilin Province Economic Management Cadre College)
年 卷 期:2006年第20卷第4期
页 面:27-29页
学科分类:0303[法学-社会学] 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3[法学] 030301[法学-社会学]
摘 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一个各尽其能,充满创造活力;尊重人民诉求;各得其所;和谐相处;共生共进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基础;以市场取向的改革为动力;以实现社会公正和国家长治久安为着力点。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开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与深远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