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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上海旭升会计师事务所
出 版 物:《财会学习》 (Accounting Learning)
年 卷 期:2015年第5期
页 面:58-60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个人所得税计算 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 国家税务总局 个人负担 用人单位 代扣代缴 税前扣除
摘 要:用人单位在对职工支付工资、薪金,负担“五险一金的同时,还需代扣代缴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三险一金。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该“三险一金如何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明确的规定文件之前,将一直是税企争议的问题。本文通过相关案例,对这一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析与探讨,与广大实务工作者及理论研究者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