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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单位负责人责任 防范违法会计行为发生

作     者:许林 

作者机构:柳州铁路局党干校 

出 版 物:《河北企业》 

年 卷 期:2006年第8期

页      面:31-33页

学科分类:120201[管理学-会计学] 12[管理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主  题:违法会计行为 单位负责人 责任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单位会计工作 会计资料真实性 突出问题 社会经济秩序 社会公众利益 单位会计行为 

摘      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会计工作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如法制观念淡薄,违法干预会计工作,授意、指使、强令篡改会计数据,假造信息,设账外账,转移国家资产.偷逃税收,粉饰业绩等。这些突出问题,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依靠更为健全的法律作保障,需要进一步完善会计法制、强化会计法律手段、规范会计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突出强调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从而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假账屡禁不止、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这一顽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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