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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 日本上越教育大学 日本学校教育学会
出 版 物:《中国教育法制评论》 (Chinese Educational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08年第6卷第1期
页 面:229-24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教育法制建设 教育基本法 学生受教育权 学校教育法 都道府县 教育行政组织 教育行政法 地方公共团体
摘 要:二战后不久,日本新内阁接受了占领军关于制定新宪法的指示,经过一年多的讨论和国会的多次审议、修改,1946年11月一部以国民主权、尊重人权与和平主义为基本原理的和平宪法终于公布于世,并于1947年5月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