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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
出 版 物:《经济研究参考》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
年 卷 期:2006年第74期
页 面:40-44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主 题:财政管理体制 中国 稳步推进 农村税费改革工作 经济管理权限 行政体制改革 “省管县” 国务院总理
摘 要:从2002年起,浙江、湖北、河南、广东、江西、河北、辽宁等省先后开始了“强县扩权的改革,把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限直接下放到一些重点县,在经济管理方面形成了近似于“省管县的格局。2005年6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省直管县’试点。《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也明确提出“减少行政层级,“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由此可见,实行省直管县,是今后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