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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浙江大学药学院中药药理教研室浙江杭州310058 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哈尔滨150076
出 版 物:《中国中药杂志》 (China Journal of Chinese Materia Medica)
年 卷 期:2007年第32卷第19期
页 面:2048-2051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008[医学-中药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06[医学-中西医结合] 100602[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10[医学]
基 金:国家"十五"科技攻关计划(2004BA721A10)
摘 要:目的:评价青木香和土木香的毒性,为临床土木香替代青木香提供实验数据。方法:灌胃给予大鼠2.5 ***-1的青木香或2.5 ***-1的土木香,共6个月,停药恢复1个月。分别于药后第3,6个月和停药后1个月,测定大鼠的血液学、血生化等指标,并对肾脏、肝脏、胃和膀胱进行病理学检查。结果:青木香组大鼠肾脏出现严重的肾小管萎缩、坏死,尿素氮在3,6个月以及恢复期时分别达到9.17,12.69,14.71 mmol.L-1,尿N-乙酰-β-D-氨基葡萄糖苷酶(NAG)值在恢复期时高达31.85 U.L-1,病理检查发现肝、肾均有坏死现象,胃和膀胱均发生癌变。而同剂量土木香组大鼠的血液生化没有出现明显的改变,组织器官也未发现明显病理改变。结论:青木香具有强烈的毒性,能损害大鼠的肾脏和肝脏,并引起胃和膀胱的肿瘤,不能在临床上继续使用;土木香在本试验中末显示有明显的肝、肾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