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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药理毒理学研究室中国生育调节药物毒理学检测中心上海20003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北京100038
出 版 物:《中国药理学通报》 (Chinese Pharmacological Bulletin)
年 卷 期:2012年第28卷第4期
页 面:445-45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004[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医学] 100404[医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基 金:十二五“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No 2011ZX09301-005) 上海市实验动物创新行动计划项目(No11140901300) 上海市人才发展基金(No 2010031)
主 题:生育调节 药物 非临床研究 安全性评价研究 长期毒性 毒代动力学 生殖毒性
摘 要:生育调节药物是指能够改变人类生殖过程从而达到调节生育目的的物质。由于该类药物的应用对象多数是健康的育龄男女,长期用药者居多,其毒性作用具有蓄积性、迁延性和整体性,又经常脱离临床监控,因此,对其评价要则也有其独特的一面,如:①性别选择性用药,在选择动物时,通常无须♀♂各半,而是要结合临床用药性别特征;②多数激素类药物,特别是孕激素类药物,不宜采用大鼠或Beagle犬作实验动物,而采用猴;③在长期毒性试验中,对动物的激素水平检测应作为必备指标,对动物的性周期和全身性器官观察应作为常规指标;④长期毒性试验周期一般建议超过半年;⑤在安全药理学试验中,常常应开展激素样活性、子宫肌条收缩或阴茎勃起等补充安全药理学试验;⑥生殖毒性伴随毒代动力学研究应对精、血和乳汁药物浓度逐步开展检测,以研究生育调节药物是否能够通过血睾、胎盘和血乳屏障,分别对♂动物、胚胎和子代产生毒副作用;⑦生殖毒性试验除了按常规要求进行外,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⑧常常需要开展生殖、遗传毒性和致癌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