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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330013
出 版 物:《中国经济史研究》 (Researches in Chinese Economic History)
年 卷 期:2011年第1期
页 面:94-101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摘 要:无论是财政承包制阶段还是分税制阶段,中国渐进式改革过程的主轴都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分权改革。通过将中国分权体制的变革历程与中央、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的相对变化结合起来分析,可以发现财政承包制在边际上增加了地方政府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比例,模拟出了类似于市场竞争机制的经济发展内在动力机制。但是,各地方政府在财政收支划分等财政问题上往往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这就造成了两个比重的下降。而分税制则确立了以正式法规为基础的税收分成方案,改变了承包体制下中央与地方一对一讨价还价的局面,从而充当了在新的制度环境下重塑中央与地方分权关系与利益分享格局的关键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