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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法医精神病教研室四川成都610041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100088
出 版 物:《法医学杂志》 (Journal of Forensic Medicine)
年 卷 期:2013年第29卷第4期
页 面:278-281页
学科分类:1002[医学-临床医学] 100205[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10[医学]
基 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81072513) 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国政法大学)开放基金资助项目(2011KFKT02)
摘 要:目的对重复违法的精神障碍患者的犯罪学、临床学、监护情况等特征进行分析,为预防其重复违法行为的发生提供参考依据。方法采用自制问卷表,对2007—2011年在四川大学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156例重复违法的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及分析。结果重复违法者中,男性、26~45岁、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未婚者居多,农民和无业为主。人均违法3.26次,案件类型以故意伤害(34.6%)、杀人(15.7%)为主。56.4%的患者在发病5年以内出现首次违法行为,55.8%的患者在首次违法行为后的1年内出现再次违法。精神障碍的诊断多为精神分裂症(63.5%)。评定以无责任能力(61.5%)者为主。44.9%的患者从未接受过治疗,34.6%的患者无人监管。首次违法行为之后未进入法律程序的占66.0%,申请进行精神疾病鉴定的仅7.1%。结论重复违法的精神障碍患者多为低文化、低收入群体,就诊率低,监管力度不严。为有效预防精神障碍患者再次违法行为的发生,需构建良好的精神疾病治疗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