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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法制研究与咨询中心 华东政法大学
出 版 物:《中国教育法制评论》 (Chinese Educational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07年第1期
页 面:186-200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法理思考 教育法律 科学悖论 法律制定 立法规划 教育法制 法律权利 法应 法律规范 统治阶级意志
摘 要:根据教育部制定的五修四立教育立法规划,在未来五到十年时间,现行七部教育法律中的五部需要修订,并重新制定四部教育法律。这直接涉及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适应性这样一个法律科学悖论难题。创制的教育法应具有稳定性,又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改革而变动。教育法是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