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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 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 南京审计大学经济与金融研究院
出 版 物:《经济学(季刊)》 (China Economic Quarterly)
年 卷 期:2019年第18卷第2期
页 面:483-50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基 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503280 7177314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7CJY014) 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015A070705007) 广东财政科研自主参与课题(Z201838)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17A030310548) 广东省创新团队项目(2016WCXTD001)的资助
摘 要:借助2004年东北地区增值税转型政策,我们发现2004年受政策影响的企业相对于不受影响的企业应交增值税减少了15.0%。然而,增值税减少的情况并未持续到2005—2007年,减税在长期并未成为政府的负担。同时,增值税转型带来的减税使企业活力得到显著提升。根据企业人均产值、人均销售收入以及人均利润对税率的反应弹性,我们估算得到拉弗曲线中的最优税率应介于18.3%—23.0%。中国企业税负高于此水平,减税在长期不但不会增加政府负担,而且还能实现企业活力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