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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修改与完善——《刑法修正案(九)》第41条的理解与适用

作     者:李梁 曾涛 

作者机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科学研究院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出 版 物:《云南社会科学》 (Social Sciences in Yunnan)

年 卷 期:2016年第1期

页      面:121-12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主  题:《刑法修正案(九)》 走私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立法完善 司法适用 

摘      要:我国《刑法修正案(九)》中第41条对原《刑法典》第350条关于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规定进行了修改。我国立法机关基于此在刑事政策上对毒品问题给予立法规制,立足于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修法背景、修法过程、修法内容和司法适用等方面阐明《刑法修正案(九)》对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修改的合理性进行解读,以期对司法实践中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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