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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1815 南京审计学院法政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100875
出 版 物:《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Journal of Railway Ministry Zhengzhou Police College)
年 卷 期:2008年第18卷第2期
页 面:82-86页
学科分类:030605[法学-犯罪学] 03[法学] 0306[法学-公安学]
基 金: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商业贿赂犯罪研究"(项目编号:06JS820003)之阶段性成果
摘 要:商业贿赂是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经济腐败最为重要的形式之一。我国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斗争虽产生了积极效果,但构建于传统的、以二元论企业角色观为基础,以作为受贿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为规制重点的商业贿赂犯罪控制模式,并未切中商业贿赂犯罪上游犯罪之根本,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以一元论企业角色观为基础,以企业社会责任为视角,以作为行贿主体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为规制重点,提出商业贿赂治理新思路,并以此构建中国反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可以弥补传统治理商业贿赂思路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