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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身权的法律保护

作     者:王晓岭 

作者机构:江苏省徐州市行政学院法政教研室 

出 版 物:《社会科学论坛(学术研究卷)》 (Tribune of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07年第12期

页      面:23-28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价值观的转变 新型权利形态 法律保护标准 

摘      要:人身权和财产权是侵权法保护的客体。要实现人身权的保护,最为重要的是公民在价值观念上的转变,即由传统的重视有形财产权向现代的重视人身权观念转变。当前在我国法律实践界出现了一些以前从未出现过的新型权利形态,这些权利之所以以前没有出现,要么是权利的自然属性受到了压制,要么是社会的生产力发展不足。这些新权利实质上是我国在特定历史时期公民权利意识启发的开端,预示着中国的法治建设步入了正常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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