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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江苏省徐州市行政学院法政教研室
出 版 物:《社会科学论坛(学术研究卷)》 (Tribune of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07年第12期
页 面:23-28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摘 要:人身权和财产权是侵权法保护的客体。要实现人身权的保护,最为重要的是公民在价值观念上的转变,即由传统的重视有形财产权向现代的重视人身权观念转变。当前在我国法律实践界出现了一些以前从未出现过的新型权利形态,这些权利之所以以前没有出现,要么是权利的自然属性受到了压制,要么是社会的生产力发展不足。这些新权利实质上是我国在特定历史时期公民权利意识启发的开端,预示着中国的法治建设步入了正常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