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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清华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特区法坛》 (Judicial Forum of Hainan Higher people's court)
年 卷 期:2015年第3期
页 面:17-19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司法体制 分权模式 规律 司法改革 齐宣王 司法官 集权模式 裁判者
摘 要:司法改革中一项重要改革是体制的改革。司法体制不外乎两大模式,齐宣王式和齐愍王式。《玮非子》上说,齐宣王使人吹竽,每次必三百人;他的儿子继承王位,也继承了父亲喜欢吹竽的特点,但是好一一听之。两种模式的差异在这里,一个是集体操作,泯灭个体;一个是单兵作战,独立负责。这两种模式用于司法体制,前者是集权模式,只看见集体的司法官而看不见个体的司法官;后者是分权模式,体现司法官的个体权力和责任,如今法院提出“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此之谓也。我们的司法体制面临这两大模式的选择——我们现在的体制是齐宣王式,需要考虑的是,要不要改变为齐愍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