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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垄断的法律控制

On Legal Control of Monopoly of Technology Standard

作     者:吕明瑜 

作者机构:郑州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法学家》 (The Jurist)

年 卷 期:2009年第1期

页      面:48-6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基  金: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知识产权垄断法律控制研究"(06BFX040)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主  题:知识经济 技术标准 知识产权 垄断 法律控制 

摘      要:在知识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对经济生活的作用日益凸显,并在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中不断得以扩张与强化,其与技术标准结合所形成的技术标准垄断,对市场竞争的危害日益严重,迫切需要反垄断法予以规制。但产生并发展于工业经济时代的反垄断法并无直接针对技术标准垄断的具体规则,导致法律适用中的严重困惑与障碍,难以适应新条件下控制技术标准垄断的要求。2007年8月我国颁布的《反垄断法》虽然规定作为知识产权垄断表现形式之一的技术标准垄断应受该法规制,但同样未能解决如何规制的问题。因此,在反垄断法的现有制度体系中构建新的控制技术标准垄断的制度规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该制度规则概括讲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内容:一是对技术标准中的知识产权人规定特别的反垄断义务;二是对技术标准制定与实施中的垄断行为予以反垄断审查与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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