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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社会科学部浙江绍兴312088
出 版 物:《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China University Academic Abstracts)
年 卷 期:2019年第36卷第3期
页 面:220-220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主 题:管理法规 民国时期 寺庙 财产范围 财产登记制度 立法内容 民国政府 管理职责
摘 要:民国政府多次制定、修订寺庙管理法规,对寺庙财产范围进行界定,设立寺庙财产登记制度,规定寺庙财产的所有权人和管理职责,对宗教财产保管不当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对侵占寺庙财产的行为给予刑事处罚。法规的施行,遏止了强征庙产的趋势,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寺庙财产。但民国寺庙管理法规在立法内容上不够完善,立法技术上明显稚嫩,存在政教不分的立法思维和浓厚的封建威权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