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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环境保护》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年 卷 期:2019年第47卷第16期
页 面:51-55页
学科分类:030108[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摘 要:2017年6月27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顺利通过,标志着环境污染案件公益诉讼 双轨制 的确立。目前,我国对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立案、审判规则已基本明晰,但执行阶段的规则尚不具体,这会导致实践执行过程中存在模糊不清之处。本文力图通过对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试点中形成的既有程式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检视,对执行程序进行剖析,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