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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儒内法”之再辩正——以明代的法律实践为中心的考察

Argumentation on "Carrying out Foreign Policy in Confucius way and Domestic Policy in Legal Way"——A Study on the Legal Practice of Ming Dynasty

作     者:朱声敏 

作者机构:南京大学历史系 广西财经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出 版 物:《创新》 (Innovation)

年 卷 期:2012年第6卷第4期

页      面:93-97,128页

学科分类:060202[历史学-历史文献学(含∶敦煌学、古文字学)] 06[历史学] 0602[历史学-中国史] 

主  题:外儒内法 明代 立法 司法 

摘      要:我国封建王朝的法律实践,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都体现了依礼制法、以礼入法、以法护礼、以法行礼的原则与精神。明代的立法和司法两方面的法律实践都证明,礼是明朝统治者统治的最高准则与核心,从而进一步证明了我国封建王朝的统治是外儒内儒,而非学界一向认为的外儒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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