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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课外实践活动中推进“两纲”教育

作     者:于海 谢诒范 徐光兴 本刊编辑部 

作者机构: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普教所德育研究中心 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系 

出 版 物:《现代教学》 (Modern Teaching)

年 卷 期:2006年第11期

页      面:8-10页

学科分类:030505[法学-思想政治教育] 03[法学]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主  题:民族精神教育 课外实践活动 文化认同 爱国主义 校园文化 上海市 中小学 生命教育 

摘      要:一、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1.民族精神教育的意义 民族精神的教育是分层次的,它的核心是一个中心归属同时分三个层次。第一是国家意识,第二是文化认同,第三是公民人格,实质是族群归属。党的“十六大报告将民族精神定义为爱国主义,以爱国主义为核心,提到了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这里特别要讲到的是:民族精神的实质是一个归属。讲到民族精神,首先我是一个中国人,我要有中国人的意识,有国家意识,我要对中国的文化有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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