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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作     者:崔学会 

作者机构: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政法教研室 

出 版 物:《理论与现代化》 (Theory and Modernization)

年 卷 期:2007年第3期

页      面:61-64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主  题:业主委员会 法人 民事主体 诉讼主体 

摘      要:房地产业的发展催生了业主委员会这一新事物的出现,但我国目前对于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尚存在不同认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业主委员会不属于法人,也不属于其他组织即非法人组织。但为了保障各项物业活动的正常开展,在不改变现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应赋予业主委员会以诉讼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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