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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电子商务的税务稽查

作     者:江经杰 刘红林 

作者机构: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出 版 物:《税务研究》 (Taxation Research Journal)

年 卷 期:2000年第6期

页      面:51-55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主  题:电子商务 税务稽查 互联网 电子凭证 国际避税港 银行资金结算 税务登记制度 

摘      要:一、电子商务的内涵与特点(一 )电子商务的内涵电子商务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兴起的一种崭新的企业经营方式。具体讲 ,电子商务是一种通过网络技术的应用 ,快速而有效地进行各种商业行为的最新方法。它不仅指基于国际互联网上的交易 ,而且指所有利用国际互联网、企业内部网和局域网来解决问题、降低成本、增加附加值并创造新的商机的所有商务活动 ,包括从销售到市场运作以及信息管理在内的众多企业行为。参与电子商务的实体有4类 :顾客(个人消费者或企业集团)、商户(包括销售商、制造商、储运商)、银行(包括发卡行、收单行)及认证中心。尽管互联网上提供的销售、服务多种多样 ,但就其方式而言 ,综合归纳起来不外乎两大类 ,即间接电子商务方式和直接电子商务方式。1 .间接电子商务方式。企业在互联网上开设主页 ,创建“虚拟商店、“在线(on -line)目录 ,提供供货信息 ,客户通过电子函件系统向销售商发出订购单 ,在互联网上完成必要的电子单证信息交换后 ,销售商 (或委托配送中心 )以传统的邮寄方式或直接上门送货方式完成产品的交付。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实体产品 ,如消费产品(服装、餐饮、鲜花 )等。在这种场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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