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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互认基金商业银行代理人发展模式

作     者:陈玥 

作者机构: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资产托管业务部 

出 版 物:《财讯》 (Caixun)

年 卷 期:2019年第34期

页      面:140页

主  题:互认基金 商业银行 

摘      要:随着北上基金互认制度的实施,符合一定条件的香港基金按照法定程序获得许可后可在内地向内地投资者进行销售.互认基金的代理人是香港基金的内地销售代理人,有义务在坚持公平原则的前提下保护内地投资者的利益.商业银行作为北上互认基金的代理人对比基金公司有优势也有劣势,对比银行传统业务又有不同.在逐步开放境内资本市场的大背景下,将有更多符合条件的香港基金登陆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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