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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牡丹区税务局
出 版 物:《注册税务师》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年 卷 期:2020年第7期
页 面:37-38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主 题:涉税处理 境外所得 无住所个人 税务总局 不动产 间接转让 非居民个人 实例解析
摘 要:无住所个人(包括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间接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如何进行涉税处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以下简称“3号公告)对此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