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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陕西师范大学分中心陕西西安710062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幼儿教育学院陕西西安710061
出 版 物:《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2020年第49卷第5期
页 面:166-176页
学科分类:0402[教育学-心理学(可授教育学、理学学位)] 0303[法学-社会学] 12[管理学] 040203[教育学-应用心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3[法学] 04[教育学] 030301[法学-社会学]
基 金: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重大成果培育性项目“中小学家庭德育状况评估指标及工具研发”(2020-05-0033-BZPK01)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社会反馈对儿童欺骗行为的纵向实验研究”(2019TS142)
主 题:道德范畴 道德行为 道德自我知觉 道德自我调节 道德自我同一性 主观社会经济地位
摘 要:个体是否做出道德行为,不仅与其道德自我知觉有关,还会受到其先前行为的道德与否及主观社会经济地位等因素的影响,但具体机制尚不清楚。通过两个实验考察在不同道德范畴中被试道德自我调节的内在机制,结果发现:在禁止性道德范畴,低主观社会经济地位被试在回忆先前不道德行为后更可能做出不道德(欺骗)行为,高主观社会经济地位被试的道德行为则更稳定。在指定性道德范畴,个体的道德同一性水平会显著预测其助人意愿,而与其先前行为的道德与否和主观社会经济地位无关。研究结果揭示了不同道德范畴中个体道德自我调节机制的复杂性,对不同道德范畴中个体道德行为的提升具有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