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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宁夏银川750021
出 版 物:《宁夏党校学报》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the CPC Ningxia Hui Autonomous Region Committee)
年 卷 期:2020年第22卷第5期
页 面:106-113页
学科分类:03[法学] 030503[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摘 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进行了长达几十年的法治道路探索,在这个探索中我们实现了从法律虚无主义到重视法律制度建设的转变,实现了由“法制国家的静态法制到“法治国家的动态法治的转变,实现了从法治主要是治民到法治的核心是对公权力的制约的转变。如今,我们党不仅提出全面依法治国,而且明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已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着引领性、支撑性和基础性的作用,法治已经成为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