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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机构:东南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1189 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江苏南京211189 东南大学教育部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江苏南京211189
出 版 物:《中国高教研究》 (China Higher Education Research)
年 卷 期:2020年第11期
页 面:85-9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基 金:2019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新时代公平优质受教育权:教育平衡充分发展的国家义务研究”(19YJA820012) 2020年东南大学人文社科重大引导项目“我国学位制度的基本理论与司法实践研究”(2242020S30041) 2020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紧急状态下公民受教育权的限制与保障研究”(KYCX20_0067)的研究成果
主 题:学位纠纷 正当程序原则 原则之治 合理性解释 学位立法
摘 要:正当程序原则作为行政法的一项重要原则,自20世纪末在我国学位纠纷案件处理中已经开始被司法领域所适用,田永案于艳茹案柴丽杰案等案件充分揭示了这一原则司法适用的基本特征与内在逻辑。就其正当依据而言,正当程序原则的司法适用具有特定的法理基础。就其实践现状而言,正当程序原则司法适用面临着司法解释体系与价值预设层面的双重困境。就其优化路径而言,确立指导性案例以弥补制定法的规范缺位、通过开展合理性解释以拓展司法解释空间、增加司法价值预设以建构多元化价值秩序、完善学位立法体系以提升法院司法能动性是推动正当程序原则司法适用的应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