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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单位:南京审计学院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刘世林
授予年度:2015年
学科分类:120201[管理学-会计学] 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摘 要: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要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2014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也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法律上加大对权利制约和监督机制。同时,国有企业是我国的经济命脉,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贡献者。如果,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履行其经济责任时,存在违法违纪、不尽职、不作为等情况,会造成我国经济发展的严重损失,同时,也会造成我国党和政府在广大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和公信力。 本篇论文主要以政府审计机关为主体,运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并通过文献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对我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务进行研究,以审计机关对AG股份有限公司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为例,发现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对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现存问题进行调查和分析。完善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理论,帮助审计人员更好的实施和完成审计工作。 从社会再生产中经济资源配置责任的思维模式出发,将经济责任划分为财务管理责任、资产管理责任、人力资源管理责任以及经营管理责任,全面评价领导人员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并从管理学的角度,应用“战略决策和“战术决策的企业“二元决策结构,将上述的“四维经济责任范围进行细化,依据经济活动“四类责任内容和“战略决策责任“战术决策责任的二元结构,分清董事长、总经理不同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从企业绩效审计角度出发,依据审计目标和具体审计内容设计出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通过以绩效评价为核心的指标评价模式的运用,考察领导人员所在企业的绩效情况。最后,对评价体系中,未达标的因素进行分析,找寻原因,进而依据国家法律、部门规章、决策目标和方案、领导个人行为等因素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加以界定,最终确定领导人员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