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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何文燕
授予年度:2002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摘 要:法院的审判程序和审判机制直接关系到审判价值——公正和效率的实现。反思我国传统的审判程序和审判机制,不难看出审判程序和机制上的弊端,如审判管理机制行政化,审判程序和制度的缺陷,审判人员司法观念陈旧等。要保证审判的公正和效率,必须建构新的审判程序和审判机制,实现审判流程的科学化管理。 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以及加入WTO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形势,都期待审判能真正体现公正、效率。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国法院系统针对传统的审判程序和机制中的弊端,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审判流程管理就是审判程序和审判机制革新的成果之一,它是由法院内部专门机构根据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的各个不同的环节和阶段进行组织、管理,并进行跟踪监督的综合管理诉讼程序和审判管理机制。它是根据审判特点,在分权制衡、提高效率、维持秩序、尊重规律的理论基础上建立的正当程序和科学的管理机制。 审判流程管理作为审判程序的价值是要保障审判公正与效率。同时体现了程序正义和程序效率的内在价值,具有正当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