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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邮编: 010021
标准编号:WS 334-2011
提出单位: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起草单位: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发布单位: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发布日期:2011年
实施日期:10000000
页 码:11P.;A4(仅供参考)页
中国标准分类号:C05
国际标准分类号:11_020
摘 要:本标准规定了子宫颈癌的诊断依据、确定诊断、鉴别诊断和疾病分期。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子宫颈癌的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