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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共场所紧急救援管理要求

社区公共场所紧急救援管理要求

Requirements for emergency rescue of community cjlu places

标准编号:MZ/T 013-2009

提出单位: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社会科学研究院;北京市亚运村安慧里社区;华夏众安紧急救援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发布单位: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社会科学研究院;北京市亚运村安慧里社区;华夏众安紧急救援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09年

实施日期:20091201

页      码:12页

主      题:民政 弱势群体 民政业务 社区 公共场所 

中国标准分类号:C05

摘      要:本标准规定了建立社区公共场所紧急救援管理的主要内容、制度建设、制度保障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社区公共场所紧急救援管理。注:社区公共场所主要包括为公众提供服务的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办公场所、学校、医院、活功场馆、商(市)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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