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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营业场所端功能要求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营业场所端功能要求

Function requirements for business site of information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system of internet service business site

标准编号:GA 559-2005

提出单位: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珠海捷朗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任子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重庆智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单位: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珠海捷朗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任子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重庆智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单位: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发布日期:2005年

实施日期:10000000

页      码:12P.;A4(仅供参考)页

主      题:互联网 上网服务 营业场所 信息 安全 管理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_240

摘      要:本标准规定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营业场所端(以下简称营业场所端)的功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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