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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 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通讯标准

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 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通讯标准

Information service system of internet—Security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ntrols—Standard of communication

标准编号:GA 612-2006

提出单位: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单位: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发布单位: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发布日期:2006年

实施日期:10000000

页      码:6P.;A4(仅供参考)页

主      题:互联网 信息服务 系统 安全 通讯标准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_020

摘      要:本标准规定了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与报警处置部门进行数据交换时,使用的互联网通信协议和接口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其他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系统类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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